第6條業務二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出口貨物通關。二、出口報單審核、副本核發及報單管理。三、出口貨物退關、註銷及轉船之處理。四、報關、倉儲、免稅商店、離島免稅購物商店、保稅運貨工具等業者之設立登記及管理。五、違章及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六、其他有關出口貨物通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