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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審查四科掌理事項如下:一、營業稅稽徵作業之規劃、督導及管制。
二、營業稅案件之查核。
三、虛設行號案件之查核及督導。
四、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記帳士執業登錄作業與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專業訓練機構之管理。
五、營業稅相關稅務法令疑義之請釋及解答。
六、其他有關營業稅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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