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服務管理課掌理事項如下:一、櫃檯及電話等納稅服務。二、租稅教育及宣導。三、各項繳款書已送達案件之欠稅清理、保全及移送強制執行。四、營利事業設立或變更登記統一收件之處理。五、人事、文書、印信、檔案、財務、事務、財產、資訊設備之行政管理及管制。六、辦公室安全及清潔之維護。七、其他有關服務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