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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法務一科掌理事項如下:一、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行政救濟案件之審理及管制。
二、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違章案件之審理、裁罰及管制。
三、違反記帳士法第三十四條案件之審理、處罰及行政救濟之擬議。
四、稅務法令之整理、彙編及適用疑義之研議。
五、刑事訴訟案件之處理(不含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營業人案件)。
六、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
七、其他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之法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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