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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法務二科掌理事項如下:一、綜合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行政救濟案件之審理及督導。
二、綜合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違章案件之審理及裁罰。
三、檢舉人獎金之核發。
四、其他有關綜合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法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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