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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各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營所遺贈稅課掌理事項如下:一、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清(決)算、暫繳申報收件作業。
二、營利事業所得稅案件之審查、核定及稅款之徵退作業。
三、信託所得申報書之查核。
四、薪資所得檢舉案件之查核。
五、扣繳檢查作業。
六、營利事業各項報備案件之審查。
七、遺產及贈與稅申報收件與櫃檯化案件之審理、核定、開徵及催繳。
八、其他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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