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主管機關應協助執行機關及推展委員會,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機關、學校、企業、學術單位(以下簡稱合作機構)建立合作關係,共同辦理終身教育事宜。前項合作對象之選定、合作事項與範圍,由執行機關或推展委員會擬訂,陳報主管機關核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