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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教育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規則所稱學員,係指任官後接受專長(分科)、進修及深造教育者。
所稱學生,係指任官前或士兵接受專長(分科)教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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