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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改制行政法人繼續任用軍職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之適用對象,以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於改制之日隨同移轉繼續任用軍職人員(以下簡稱繼續任用軍職人員)為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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