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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本院及其分院通譯及執法官兵執行職務,受軍事審判官、書記官之指揮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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