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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防部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本院及其分院對於重大刑事案件或其他專業性案件,得指定專庭或由專人辦理。
前項事務之分配,由院長召集庭長、軍事審判官決定之,其中途有變更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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