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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國防事務財團法人(以下簡稱財團法人),指以從事與國防有關事務為主要目的之下列事業:一、經行政院許可設立者。
二、經國防部許可設立者。
三、依法律規定以國防部為主管機關者。
四、本法施行前於捐助章程指定國防部為主管機關,並經國防部同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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