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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防事務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財團法人經費預算之編製,應於可籌措之財源範圍內,秉持零基預算精神,依年度工作計畫,並審酌工作事務輕重緩急及成本效益排列優先順序後,妥善規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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