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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技術合作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外交部 >> 國際發展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基金會辦理技術合作計畫應先進行可行性評估;通過可行性評估後,應將該計畫之執行方式、時程及所需經費,提報董事會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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