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外交部訂定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外交部 >> 外交業務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法第十九條第三項第六款規定之其他投資項目,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指以下列方式之一辦理者:一、財團法人依其內部程序經董事會通過,報外交部(以下簡稱本部)核定之投資項目。
二、財團法人依其經本部核定之內部作業規定或程序所為之財產運用。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