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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沒收人口販運犯罪所得撥交及被害人補償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得申請遺屬補償金之遺屬,其順序如下:一、父母、配偶及子女。
二、祖父母。
三、孫子女。
四、兄弟姐妹。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所列遺屬,申請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補償金者,以依賴被害人扶養維持生活者為限。
得申請遺屬補償金之遺屬有數人時,每一遺屬均得分別申請,其補償數額於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所定金額內酌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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