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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無戶籍國民出國,應備有效護照及入國許可證件,經移民署查驗相符,且無本法第六條第一項禁止出國情形者,於其證件內加蓋出國查驗章戳後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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