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自非經行政院核定之國際機場、港口入出國者,應向移民署以專案申請方式辦理查驗。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