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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已辦理出國查驗手續者,因故取消出國時,應由船舶或航空公司會同辦理退關手續,並刪除該次出國電腦紀錄及註銷該次出國查驗章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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