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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人口販運被害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專案許可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被害人專案許可停留證、專案許可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時,應廢止被害人臨時停留、停留或居留許可,並命其繳回臨時停留、停留或居留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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