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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法規章節: 第156條

出口標示燈及避難方向指示燈之配線,依屋內線路裝置規則外,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蓄電池設備集中設置時,直接連接於分路配線,不得裝置插座或開關等。
二、電源回路不得設開關。
但以三線式配線使經常充電或燈具內置蓄電池設備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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