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各級消防機關人員遴用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依本標準進用非現職消防人員擔任分隊長、小隊長及隊員等職務,年齡應在四十歲以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