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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警察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法第三條第二項由縣(市)立法事項如左:一、關於警察勤務機構設置、裁併及勤務之實施事項。
二、關於警察常年訓練之實施事項。
三、關於縣(市)警察業務之實施事項。
四、關於縣(市)義勇警察、駐衛警察之組設、編練、派遣、管理等事項。
五、其他關於縣(市)警衛之實施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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