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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駐衛警察執行職務,遇有本條例第二條至第四條所列情形時,得使用警械。
其使用警械之種類、時機與程序及應注意事項等,悉依本條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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