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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去氧核醣核酸樣本與紀錄監督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刑事局應於每年六月前將本條例執行情形公告之。
前項公告內容須包括下列事項:一、新增及刪除建檔數。
二、建檔總數。
三、比中案件數。
四、型別出現頻率之引用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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