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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央警察大學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學生(員)總隊分設一至三大隊,其職掌如下:一、學生(員)軍訓之實施及考核事項。
二、學生(員)生活輔導之執行及考核事項。
三、學生(員)實習幹部之輔導及考核事項。
四、學生(員)精神教育之配合實施及考核事項。
五、學生(員)文康及課外活動之配合輔導事項。
六、其他有關學生(員)軍訓及生活輔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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