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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績優建築投資業評選及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績優建築投資業得依下列方式給予適當獎勵:一、頒發績優建築投資業獎牌。
二、優先核准申辦獎勵投資興建國民住宅,並依國民住宅相關法規,酌予增加核配戶數。
三、先建後售之獎勵投資興建國民住宅個案,得協調金融機構依工程進度給予建築融資,並酌予優惠建築融資利率。
四、發生財務調度困難時,得協調金融機構予以紓困。
五、其他相關之獎勵事項。
前項第三款融資額度及利率,由內政部每年度會商金融機構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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