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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43條

聯合都市計畫或經合併通盤檢討之相鄰都市計畫,非經原核定機關核准,不得個別辦理主要計畫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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