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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理事會之決議,除本辦法或章程另有訂定外,應有過半數理事出席,出席理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理事會就第二十條第二款至第六款事項之決議,應有理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出席理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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