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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理事會開會時,理事應親自出席。
但章程訂定得由其他理事代理者,不在此限。
每一理事以代理一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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