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許可使用濕地標章及回饋金運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將本辦法所定許可使用濕地標章有關業務委由地方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構)辦理。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