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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申請戶籍及土地登記資料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中心向戶政或土地登記機關申請取得第二條之資料時,應檢附之文件如下:一、內政部同意函正本及影本一份,正本驗畢後發還。
二、前條第二款之資料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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