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條區域建設推行委員會之任務如左:一、有關區域計畫之建議事項。二、有關區域開發建設事業計畫之建議事項。三、有關個別開發建設事業之協調事項。四、有關籌措區域公共設施建設經費之協助事項。五、有關實施區域開發建設計畫之促進事項。六、其他有關區域建設推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