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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建築物無障礙設備與設施改善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本會委員及派兼人員均為無給職。
但得依規定支給兼職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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