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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承受災區受災戶自用住宅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金融機構依本辦法辦理承受之房屋或土地案件,本部得自行或會同金融主管機關辦理查核追蹤,金融機構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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