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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依前條之設置規範,得製定各種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之標準圖樣供申請人選用。
申請人選用前項之標準圖樣時,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簡化其審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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