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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共同管道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共同管道建設及管理經費分攤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共同管道完成後,未負擔共同管道經費之新增管線進入共同管道佈設時,主管機關得收取使用費,其收費標準,由管理辦法中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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