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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玉山國家公園土地使用證明規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核發土地使用證明之規費收費數額如下:一、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每筆土地收費新臺幣五十元。
二、農業用地證明:每筆土地收費新臺幣五十元。
申請前項證明不限筆數,每一申請案以核發三份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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