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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申請許可案件之申請規定如下:一、應於開發利用階段申請者:(一)開發利用、工程建設及建築階段均未完成,皆需申請許可。
(二)開發利用及工程建設階段均未完成,皆需申請許可,而無需辦理建築。
(三)開發利用及建築階段均未完成,皆需申請許可,而無需辦理工程建設。
二、應於工程建設階段申請者:(一)已完成開發利用階段,需申請工程建設及建築許可。
(二)已完成開發利用階段,需申請工程建設許可,而無需辦理建築。
三、應於建築階段申請者:已完成開發利用或工程建設,僅需辦理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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