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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馬祖地區土地申請返還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指界測量時,地政機關應通知申請人及土地管理機關到場指界,埋設界標;並應製作測量成果圖,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及該土地管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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