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條全國聯合會應於管理人員訓練課程開課前,建立參加訓練人員名冊,並於訓練完成後一星期內記錄訓練課程時數。全國聯合會應於管理人員測驗前,建立參加測驗人員名冊,並於測驗完成後一星期內記錄測驗成績。前二項人員名冊、訓練課程時數及測驗成績,全國聯合會應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登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