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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政府機關(構)編印地圖作業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地圖文字以中文表示者,採由左至右橫式方式書寫之。
但為呈現地圖空間資訊之必要,得依一般標註慣例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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