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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金門馬祖地區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返還土地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指界測量時,地政機關應通知申請人及土地管理機關到場指界,埋設界標;其因指界測量所生界址糾紛,依土地法第五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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