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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籍總歸戶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辦理地籍總歸戶,直轄市或縣(市)登記機關(以下簡稱登記機關)應就轄區內之土地及建築改良物,詳細查校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與管理人姓名或名稱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統一編號。
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管理人無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統一編號者,由登記機關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方式予以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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