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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登錄及證明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申請不動產經紀營業員登錄及證明者,應繳納登錄及證明費,每張新臺幣三百元;申請補發或換發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者,應繳納證明費,每張新臺幣二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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