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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41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建物價格日期當時價值未來每年折舊提存率,得依下列方式計算:(1-s)/N一、等速折舊型:d=————————1-(1-s)n/Ni二、償債基金型:d=———————n’(1+i)-1其中:d:建物價格日期當時價值未來每年折舊提存率。
1(1-s)—:折舊率。
Nn:已經歷年數。
n’:剩餘可收益之年數。
i:自有資金之計息利率。
前項折舊率,依成本法相關規定估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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