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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合作社稽查考核及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主管機關應每年訂定年度稽查計畫及實施期程,派員實地稽查合作社應稽查總社數十分之一以上為原則;無法派員實地稽查時,得以書面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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