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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應徵召服役軍人家屬無力耕作助耕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助耕之實施,以村里為區域,以鄉鎮(區)(市)公所為主辦單位,農會為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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