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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應徵召服役軍人家屬無力耕作助耕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當地駐軍如協助農作時,應由該管鄉鎮(區)(市)公所或村里長洽請儘先協助無力耕作之軍人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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