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條全面換證對象為在國內設有現戶戶籍之現住人口。但矯正機關收容人,不在此限。戶政事務所應於全面換證期間,排定換證期程,通知全面換證對象申請換證及領證;對未滿十四歲者,應通知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初領或換領新證。